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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关注我们获取更多 特别关注 网络名人看宿州 #皖美泗州 通知!涉及宿州所有中小学! 近日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 伙食收费指导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 学生伙食费收入应按规定全额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支出 ,不得挪作他用或违规获利。 收费前, 要明确告知学生家长伙食费项目及标准,由学生家长及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在校就餐 。对中途不愿继续在校就餐的,学校应尊重其意愿,及时据实退还未就餐天数的伙食费。 学校要将食堂财务信息及伙食费收支情况定期在学校公示栏、食堂等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应及时通过家长信息群、班级公告等向学生家长及学生公布,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办经营 ,已经承包的,按皖教秘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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