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旨在帮助青年群体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形成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岗位,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报考本市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基层经历选择职位。上海采取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放宽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条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岗位,不对其工作经历和社保缴纳作限制。
关键观点2: 鼓励“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
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推动形成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
关键观点3: 公务员报考政策灵活
通知规定,报考本市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职位。
关键观点4: 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就业工作
各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形成更强合力,全力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文章预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日发布消息,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帮助广大青年群体在择业时有更多选择、尽早实现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 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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