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主要描述了IPO上市号关于控制权变动的信息。文章中提到了杨锦和吴锋的股权转让、伊少春与浦敏敏的股权转让及其背景和定价依据,以及发行人在2019年和2021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同时,也描述了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和技术,以及与同力精密、中山科技的关联情况。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情况,股权转让的合理性及公允性,以及未来控制权的稳定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IPO上市号关于控制权变动的描述
文章中详细描述了发行人在2019年和2021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包括杨锦和吴锋的股权转让、伊少春与浦敏敏的股权转让及其背景和定价依据。
关键观点2: 发行人与同力精密、中山科技的关联情况
文章提到了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和技术,以及与同力精密、中山科技的关联情况,包括两者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客户供应商的重合情况及业务往来情况。
关键观点3: 股权转让的合理性及公允性
文章阐述了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以及相关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和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关键观点4: 未来控制权的稳定性
文章提到了发行人未来控制权的稳定性,包括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已作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的内容。
文章预览
IPO上市号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控制权变动风险 公司 2019 年、 2021 年存在控制权变动的情形。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杨锦通过三次股权转让合计受让了吴锋持有的阳光有限 51.00% 股权,并成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初至 2021 年 10 月,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锦。 2021 年 9 月 26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伊少春将其占有限公司 9.00% 的股权计 108.00 万元以 20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浦敏敏;同日,伊少春与浦敏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伊少春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9.00% 的股权计 108.00 万元以 20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浦敏敏; 2021 年 10 月 19 日,有限公司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锦变更为杨锦和浦敏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锦、浦敏敏合计持有发行人 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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