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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纯强 来源:人民法院报 新公司法视域下 股权变动效力的认定及争议解决 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何时发生变动?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时,还是受让方被载入股东名册之时,抑或是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一直是我国公司法理论与实务中的难题。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进行了重点规范,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公司的变更登记义务,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对此,新公司法是否明确了股东名册在股权变动中的设权性作用,能否厘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权变动效力之间的关系,进而解决一股多卖的股权归属等问题,为股权转让纠纷提供统一明确的裁判规范,值得研究确认。 一、股权变动效力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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