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公司转型期间员工拒绝调岗的案例,员工陈加洛因工作时间过长、休息不足以及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等原因提出离职,并申请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过劳动仲裁和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文章还介绍了劳动法库推出的实务课程以及相关的劳动法话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
公司业务转型,员工陈加洛拒绝新岗位报到,提出离职并申请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观点2: 员工离职理由
员工陈加洛以工作时间过长、休息不足、未支付加班费、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等理由提出离职。
关键观点3: 法律判决
劳动仲裁和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离职理由“上班过久,休息也少”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关键观点4: 实务课程
劳动法库推出入职管理、调岗管理与解雇管理实操技巧的实务课程,帮助控制劳动法律风险。
关键观点5: 相关话题
文章还涉及员工因工死亡、公司未足额缴社保、员工观看淫秽视频被开除等劳动法话题。
文章预览
案例编辑︱ 劳动法库小编 实务案例,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szlaw@qq.com 昨日精选案例: 公司业务转型,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位报到构成旷工吗?(高院再审) 2019年8月1日,陈加洛与天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约定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岗位为品牌营销部置业顾问。 公司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为陈加洛缴纳自2019年8月至2021年11月期间的社保 。 2021年11月6日,陈加洛通过微信向公司发送被迫离职申请书,内容为: 本人由于上班时间过久,休息也少,无法继续为公司服务,现提出离职。 2021年11月7日,陈加洛向公司提交辞职表,内容为: 因为每天工作时间长,每月休息少,且公司未及时支付加班费及佣金,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离职后,陈加洛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8649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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