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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管理法征求稿)已于日前发布,今天小编将其中部分条目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的相应条目进行了对比, 来看看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变化吧 : 创新支持 “建立基金、优先采购” 强制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 医疗器械注册人可以转让注册证 在新发布的管理法征求稿中新增了“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器械注册人可以转让医疗器械注册证 ”有关要求、以及 注册核查中新增了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还对临床试验审批的时限、延续注册的时限有所调整 : 停产一年以上 重新生产需报告 请及时进行变更注册,否则.... 小编已将上述表格电子版《管理法征求稿 & 条例要点条目对比》、管理法征求稿全文、意见反馈表上传至合规宝。点击 【阅读原文】 注册成为合规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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