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网络法实务圈
探寻网络法实务,汇聚网络法精英。
今天看啥  ›  专栏  ›  网络法实务圈

合同纠纷判断“表见代理”的六大要点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 2024-09-12 17:05

文章预览

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经常碰到合同主体和签字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当事人辩称合同签字的人员并不能代表其订立和履行合同。如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内部承包人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材料商签订合同,而建筑施工企业则认为,上述人员的行为均未经授权,属于无权代理。 面对此类案件,法官判断的逻辑思路是:职务行为——有权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即先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职务行为,如答案是否定,再审查是否构成有权代理,如没有代理权,则判断是否符合表见代理。在此逻辑链条中,认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是最有难度的,下面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就合同案件表见代理的认定,作简要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