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青岛发布房地产新政,推出住房“以旧换新”计划,旨在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政策包括建立实施主体模式、确定房源范围和资金来源、制定实施程序等。该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政策目标
通过收购个人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化长租房,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带动新建商品住房销售。
关键观点2: 实施主体模式
建立“2+10”的收购实施主体模式,包括市级实施主体和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实施主体,鼓励社会化企业广泛参与。
关键观点3: 房源范围和资金来源
实施主体收购的房屋应为成套二手住房,产权清晰,可自由上市交易。资金来源可办理银行贷款,首付款由实施主体自筹,剩余部分由商业银行贷款提供。
关键观点4: 政策补助
财政部门对实施主体给予每套3万元的一次性收购补助和每年2%的收购贷款贴息。
关键观点5: 操作流程
流程包括新房认购、房源申报、收购洽谈、新房购置等步骤,实施主体严防道德风险,合理规范收购工作的操作流程。
文章预览
4月16日, 青岛发布12条房地产新政 , 其中提到, 提高住房“以旧换新”置换成效 。 青岛六部门近日印发 《青岛市实施住房“以旧换新” 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工作方案(试行)》, 政策详情来了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住房“以旧换新”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实施住房“以旧换新”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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