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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这对父母赔偿15万元

掌上长春  · 公众号  ·  · 2025-02-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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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稍有不慎 极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近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披露了一起春节期间 未成年人私自燃放鞭炮引燃车辆的案件 14岁少年燃放鞭炮引燃车辆 春节期间,14岁的小明(化名)在街道上独自燃放旋转炮,家长未有效监管。期间, 一响旋转炮直射进入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前端保险杠中网处,致使车辆起火,最终导致车辆报废。 法院判决未成年人及其父母 共同支付赔偿款15万元 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起火点为车辆发动机机舱内距离左侧轮胎约30cm处, 起火原因为人为燃放烟花,烟花飞窜引燃发动机机舱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发生前,车主为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现场查勘评估与车主签订《定损协议书》, 随后向车主支付车辆全损金额15万元。 后保险公司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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