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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 印发方案 明确允许在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 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 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近日, 上海市相关工作方案出炉!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中医管理局、市疾控局 共同制定了 《上海市深化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允许在上海市设立 外商独资医院 (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鼓励在 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虹桥商务区、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区等 扩大开放试点区域 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域 和外籍人士集中居住的中心城区 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截图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符合规定的可纳入医保定点 中方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一半 《方案》说,原则上, 单个特殊功能区和外籍人士集聚区内设置不超过2家 ,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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