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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松江区产业融合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2024〕31号),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松江区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荣誉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实体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获得2023年市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认定的企业; (二)获得2023年国家级、市级、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的企业; (三)获得2023年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中心)、设计引领示范认定的企业; (四)获得2023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专项奖、“上海设计100+”荣誉的企业; (五)2022、2023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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