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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设为星标更方便哦! 反思与重构:高校学位撤销的非学术标准探究 王琦 作者简介: 王琦,湖南衡阳人,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广州商学院法学院讲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法学研究;长沙,410083。 (原文载于《大学教育科学》2024年第5期P71-79) 摘要: 学位撤销的非学术标准可划分为政治性标准、纪法性标准及品德性标准,具有与学术标准同等重要地位。《学位法》第37条欠缺可操作性,且非学术标准的设定权限与实施程序等问题暂付阙如,《学位法实施办法》应当依据非学术标准的类型,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下将兜底条款转化为列举性条款。非学术标准的设定权限应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内容应契合比例原则,并依照正当程序原则保障学位获得者的程序性权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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