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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新公司法两种减资方式 二、 修订前后条文对比 三、 减资程序操作指引 四、 减资有关的风险提示 五、 违法减资股东和董监高的责任 六、 国有企业减资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七、 自然人股东减资的涉税处理 一、新公司法两种减资方式 以是否全员股东参与减资为标准,我们将减资分为 同比例减资与部分股东定向减资。 同比例减资:各股东按照原有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同步减少出资,这种方式减资后各个股东的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全体股东按照相同的比例以相同的价格减资, 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一般不需要签订减资协议,仅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形式确定公司减资数额以及股东的减资比例。 定向减资:这种方式减资后会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例如某一股东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其他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变,这种方式其实是一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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