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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利好!存量房房贷利率有变! 今天(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 将从 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划重点: ① 如果加点值高于全国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即可申请下调加点; ② 可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仅可调整1次; ③ 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④ 和当下重定价日密切关联。 (财联社电报截图)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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