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苏州张某购买了别墅并开始装修,期间发生一起事故,租户朋友纪某闯入张某家并从采光窗跌入地下室受伤。纪某起诉张某和物业索赔。法院审理查明,纪某因从事装修工作而进入张某家看装修风格,并跌落受伤。法院认为纪某不应随意进入他人私人领域,对纪某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故发生背景
张某购买了别墅并开始装修,纪某闯入张某家看装修风格,并从采光窗跌入地下室受伤。
关键观点2: 纪某的起诉理由
纪某认为张某的别墅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导致他摔伤。他同时起诉物业,认为物业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纪某作为无关人员不应随意进入他人私人领域,对纪某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文章预览
江苏苏州张某购买了吴江区滨湖新城绿地太湖东岸花园小区的一栋别墅,于2023年6月开始装修。当年6月24日,物业打来电话,称有人从张某别墅的采光窗掉到了地下室。“装修的时候我不在,听物业说觉得很奇怪,不知道那人为什么要走进我的别墅,还从大约只有50厘米的采光窗掉进去。”张某表示不解。 该小区物业樊经理回忆,纪某是小区内租户的朋友,事发当天,纪某到朋友家做客。物业通过小区内的监控可以看到,当天17:30左右,纪某走进张某家院子,18:09从院子走出,走出来的时候走路有些踉跄,不太清醒的样子,身上有血。樊经理称,因监控只能拍到公共区域,别墅内属于业主私人空间,没有拍到纪某掉入地下室的过程。对于纪某进入张某家的原因,物业也不清楚。当天,纪某的朋友报警,后将其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右耳外伤,椎体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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