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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案例【2024】711 (图源网络 侵删)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的伤势构成伤残等级,赔偿项目中就会有一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年龄等因素相关,一般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这个20年是否就是残疾赔偿金的最长给付年限?如果满了20年,受害人能否再次提起诉讼继续主张? 案情简介 宋某系A单位职工。2001年8月17日9时许,宋某驾驶A单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未成年人林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林某受伤,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无责任。后经鉴定,林某的伤情构成三级伤残和七级伤残。2002年7月30日,经交警部门主持,A单位与林某达成调解协议,A单位一次性赔偿林某医疗费、20年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万元。协议签订后,A公司如约履行了赔偿事宜。 现按照20年计算的赔偿金年限已过,林某也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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