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该办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职工可以选择弹性退休,提前或延迟退休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规定了弹性退休的相关程序、职工权益保障、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弹性退休制度实施时间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观点2: 弹性退休选择时间范围
职工提前或延迟退休的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关键观点3: 弹性退休提前告知要求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关键观点4: 弹性退休期间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缴纳
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键观点5: 基本养老金的领取
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文章预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 印发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办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 ●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 要注意的是,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专家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