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要求,就2024年的认定工作展开通知。内容包括条件标准、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条件标准
包括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要求。
关键观点2: 组织实施
企业需通过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申请表并报送至注册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关键观点3: 工作要求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贯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需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地点,并及时完成线上审核工作。
关键观点4: 关于简单更名需求
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需向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开展简单更名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审核结果。
文章预览
临港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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