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涉及招生院校和招生简章、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高校考核和入围名单确定、考生志愿确认或填报、投档与录取五个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招生院校和招生简章
共有23所高校分为A类和B类,需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及方式等,并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和招生专业。
关键观点2: 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高校完成报名工作,考生需符合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并按要求报名。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原则上不得报考本校。5月25日前,高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公示。
关键观点3: 高校考核和入围名单确定
高校需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注重考查学生的多方面素质。有条件的高校可增设体育科目测试。考核应遵守“五随机”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公示。
关键观点4: 考生志愿确认或填报
A类高校和B类高校的入围考生需分别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志愿和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
关键观点5: 投档与录取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并确认或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围考生,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档录取。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文章预览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简章 经批准,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11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高校要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及方式、高校考核程序及办法、录取规则、监督机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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