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排污许可证的申办流程及相关规定,包括哪些单位应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什么时候申请、在哪里办理、县级局是否可以颁发许可证、以前在县级办理的许可证是否有效、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及时限、填报时需要的基础材料、如何填报申请表、核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申请公开的流程、承诺书怎么写、取得许可证后应该怎么做、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到期如何处理、哪些情况应重新申请或变更许可证,以及无证排污的后果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排污许可证的申办流程及相关规定介绍
文章详细介绍了排污许可证的申办流程,包括申请对象、申请时间、申请地点、县级局的权限、以前许可证的有效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及时限、填报材料、申请表填报方式、核发所需材料、申请公开流程、承诺书的写法、取得许可证后的要求、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到期处理、重新申请或变更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无证排污的后果等。
关键观点2: 排污单位的信息公开和承诺责任
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需要公开基本信息和拟申请许可事项,并承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按照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落实环境管理要求。
关键观点3: 排污许可证的处罚措施
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过期未续期或重新申请获得批准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可能处以罚款、责令停业关闭等处罚。
文章预览
一、哪些单位应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根据《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 实行 重点管理 和 简化管理 的排污单位,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 1.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 ,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填报排污登记表。 2. 《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 ,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也不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 实行重点管理的单位: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 实行简化管理的单位: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 实行登记管理的单位: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 二、什么时候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排污单位应 在首次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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