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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2025]案款外发公告2号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清单》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4日 精彩推荐 全省优秀!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全市法院系统反馈巡察情况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点击文字查看精彩推荐 中山中院编辑部 一审: 郑世鑫 二审:王 念 三审:罗嘉浩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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