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商标先用权抗辩的相关内容,包括构成要件、有权援引的主体、继续使用的限制性条件、商标在先违法使用的影响等。文章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为理解商标先用权抗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构成要件
包括五个要件:在先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双在先原则;有一定影响,商标和商品属于相同或近似关系;主观善意;主张先用权抗辩的一方应当是善意的使用。
关键观点2: 有权援引商标先用权抗辩的主体
包括在先使用人、商标被许可人、商标受让人、分公司、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和主体继受人等,但具体要看其身份和功能做出个案判断。
关键观点3: 商标先用权抗辩成立后继续使用的限制性条件
包括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和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两个限制条件。原有范围指的是在先商标使用创造的商誉覆盖的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在后使用应当附加区别标识,以避免与注册商标产生混淆。
关键观点4: 商标在先违法使用对先用权抗辩的影响
商标先用权抗辩必须是合法的在先使用,违法使用不能产生合法权益。
文章预览
聊聊商标先用权抗辩。 作者 | 朴善仁 北京摩杰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编辑 | 布鲁斯 商标先用权抗辩见于《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为帮助理解商标先用权抗辩的适用,本文通过对下述问题的分析提供一些参考: 1. 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 有权援引商标先用权抗辩的主体包括哪些 3. 商标先用权抗辩成立后继续使用的限制是什么 4. 商标在先违法使用对商标先用权抗辩是否有影响 一 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标先用权抗辩成立要满足五个构成要件,即在先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双在先原则;有一定影响,商标和商品属于相同或近似关系;主观善意。 第一个要件:在先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 如果不是作为商标在先使用,自然谈不上商标先用权抗辩。值得注意的是,主张商标先用权抗辩的一方,往往主张企业字号实际上是未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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