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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东方青苍特调 苍兰榴璃火”,茶饮取名侵权了吗?

知产财经  · 公众号  ·  · 2024-06-2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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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给自家新上市的石榴风味茶饮起名“东方青苍特调 苍兰榴璃火”,并通过线下门店、线上外卖平台以及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宣传推广该茶饮。 《苍兰诀》的制片方发现后,以该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 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 案情回放 原告北京某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奇艺公司)是影视剧《苍兰诀》的联合出品方、著作权人,该剧一经播出即获得了广泛的讨论和知名度,其中“苍兰”“东方青苍”“琉璃火”“水云天”“小兰花”均为该剧中的重要元素,此外 某奇艺公司还与案外人(某茶饮企业)达成合作推出联名饮品 。 某奇艺公司与某茶饮企业推出的联名饮品 原告发现,被告上海P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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