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报道了房产经纪人张先生因涉及二手房美化(抬房)业务而遭遇损失,以及长沙黄女士因委托中介卖房而倒亏20万元的相关案例。文章还提到了这些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此外,还提到了昆明一地发现恐龙化石和昆明来的苹果大小的菌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张先生遭遇的损失和风险
张先生通过抬房业务赚取差价,但遭遇原房主拿走代收款项无法追回的情况,不仅损失了9.6万元,还搭上了装修费用和中介费。律师表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原房主甚至其前妻承担责任。
关键观点2: 黄女士卖房过程中的损失
黄女士委托中介卖房,被引导进行房屋美化(装修)并签订抵押合同,将20万元转给买家后未收到承诺的余款,房子也未完成装修。
关键观点3: 法律与风险问题
律师提醒,在房地产经纪行业中,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简化过户和赚取售房差价容易引发纠纷。交易主体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性需要特别注意。
关键观点4: 其他新闻亮点
文章还提到了昆明一地发现恐龙化石和昆明来的苹果大小的菌子,这些是文章中的附加信息。
文章预览
8月27 日,都市时报发布了《 这样“美化”过的二手房,你敢买吗? 》的报道,随后收到了不少粉丝反馈,房产经纪人张先生反映“美化房”不仅仅对于购房者有风险,自己也因此遭遇了损失。 经纪人“抬房”反而倒贴 张先生说,2020年自己做过“抬房”,“原房东是以61.6万的价格卖给我的,我以72万的价格卖给了客户,原房主的房款我已经一次性付给他了,但是为了避增值税,我们两只进行了委托公证,不过从法律上来说他委托只是委托我卖房,我没有收款的权力。后来因为客户资金不够所以付给我了52万元,剩下的20万贷款到了原房主的卡里,结果原房主把卡里的20万全部取走了,我起诉也没用,因为原房主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张先生说原房主承认是他取的钱,资产全部属于前妻,所以再追诉钱也要不回来。张先生说他不仅损失了9.6万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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