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一起房产纠纷案件展开,详细描述了案情、分歧点以及辨析。主要涉及到借名买房的认定问题,从有无借名买房之合意、借名买房是否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案涉房屋出资、占有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借名买房的认定问题
本文争议焦点是借名买房的认定问题,涉及到李某全款出资,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行为是否属于借名买房。对此,文章从有无借名买房之合意、借名买房是否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案涉房屋出资、占有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辨析。
关键观点2: 借名买房的合意问题
文章指出,从现有证据来看,李某在与房产销售方沟通以及与其父母沟通交流过程中,均无借父母之名购房的意思表示。
关键观点3: 借名买房的必要性、合理性问题
文章认为,借名买房行为的产生归因于国家房产限购、限贷政策的施行。而本案中,案涉房屋所在地并未限制房产购买,不存在购买资格限制问题,更不存在贷款资格不能问题。因此,借名买房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难以证明。
关键观点4: 出资、占有使用情况与借名买房的关系
文章强调,案涉房屋全部购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及大部分装修费用均为李某出资,但李某某对案涉房屋的占有使用程度相对更高。综合分析后,认定李某的出资行为是对其父母的赠与行为更符合常理。
文章预览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 李某系李某某与陈某的独生女。李某外嫁并定居外省,李某某与陈某遂跟随女儿去外地生活。 2020年老家拆迁,考虑到父母及自己回老家之后的居住问题,李某遂回老家与房产销售方联系看房,看中意向房屋后全款向销售方支付了购房款,并告知销售方由其父李某某去办理相关手续。同日,李某向其父转账5万元用于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后,李某某、陈某与房产销售方签订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案涉房产在李某某与陈某名下,水电费、车位费、物业费均由李某某缴纳。 2023年,因李某某与陈某夫妻关系不睦,致父女间产生矛盾。 2024年初,李某某一人回老家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中。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系借名买房,要求将案涉房产改登记至自己名下。 分歧 李某全款出资,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