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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案例: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可否免除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的债务迟延履行利息?

法学45度  · 公众号  ·  · 2024-05-2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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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长约6800字,阅读需25分钟 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可否免除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的债务迟延履行利息? ——贵州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关 键 词: 执行监督·案外人异议·终结本次执行·迟延履行利息 裁判要旨: 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终结本次执行的实质原因系被执行人未有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致,由此带来的迟延履行后果应由被执行人承担,故其请求免除终结本次执行期间的债务迟延履行利息,缺乏法律依据。 基本案情: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于2010年6月10日作出(2010)筑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判令贵州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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