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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霹雳 外贸企业A公司的员工小李接到了 来自税务机关的通知 ↓ ……你(单位)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 改为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嗯。。。 小李表示内心很崩溃!!! 冤枉啊!我们公司外贸业务一向都是合法规范经营的,之前申报的退税款也都如期办退税了,为什么会突然变成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冷静!真相只有一个! 原来! 问题出在 供货企业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经过了解, 外贸企业A公司的一家 供货企业B公司 在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 就被税务机关认定为 非正常户 , A公司从供货企业B公司处 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申报出口退税, 在 连续12个月内达到 230万元 。 but!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出口企业购进货物的供货纳税人有属于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且使用上述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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