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八小时”工作制展开讨论,指出深圳某公司重新定义8小时工作制,引发网友热议。文中描述了该公司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及法律对于午休、晚餐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的模糊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深圳公司的特殊8小时工作制定义
该公司将工作时间分为上午、下午和晚上三个时段,总共8小时,而午休和晚餐时间是否计入存在争议。
关键观点2: 法律对于午休时间的规定不明确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午休时间计算在8小时工作时间之内,表明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关键观点3: 互联网公司普遍作息
现在互联网公司大多都有类似的作息安排,但将这样的8小时工作制要求明确写在招聘信息中的情况并不多见。
文章预览
来源:Jack Cui 今天继续聊聊科技圈发生的那些事儿。 一、“八小时”工作制 今天看到一个帖子,有些离谱。 深圳这家公司真是“小机灵鬼”,直接重新定义了 8 小时工作制。 上班时间分为三段: 10:00~12:00:上午 2 小时; 14:00~18:00:下午 4 小时; 19:00~21:00:晚上 2 小时。 2+4+2小时 = 8 小时。 研究了下,午休、晚餐时间,是否计入 8 小时工作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管是否将午休时间计算在 8 小时工作时间之内。 不过显然,这家深圳公司直接明确规定,这是我们要求的 8 小时工作制。 要是再算上通勤时间,上下班各一小时,妥妥的朝 9 晚 10 上班族。 不过说实话,现在互联网公司,大多数也都是这个作息吧? 但是明晃晃地把这样的 8 小时工作制要求,写到招聘信息里,倒是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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