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公告关于上海市2024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名单公示。根据相关规定,对名单中的企业有异议的应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并需明确表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背景
基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上海市进行了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更名审核。
关键观点2: 公示名单
上海市2024年第三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名单已经审核完毕并予以公示。
关键观点3: 异议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中的企业有异议的,需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提出。提出的异议需明确表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关键观点4: 联系方式
异议材料应包含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交至指定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307室、308室。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和邮编。
文章预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上海市2024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307室,308室 联系人:江淼、吴蓓蕾、曹进新 电 话:64839009-229,236,230 传 真:53088678 邮 编:200235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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