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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ata,个人数据权利,数据收益分配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关于个人数据的价值、个人数据权利及个人数据运用的思考也逐步出现。在当前数据权属尚难以明确的情况下,数据可携带权(Data Portability Right)是个人数据权利的重要体现,且受到了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主要经济体法律的认可。其中,MyData业务模式便是基于个人数据携带权的重要实践,亦是数据权属 划分和收益分配模式的一种探索。 MyData模式由芬兰率先提出,并发布了MyData模式白皮书。根据白皮书阐述,MyData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一是确认个人对于自身数据拥有一定自主权;二是明确Mydata模式的透明度和信任机制;三是保证数据的互操作性。2018年,国际性非营利组织MyData Global于芬兰正式成立,标志着MyData模式正式进入全球推广阶段。 近年来,MyData模式在韩国由政府主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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