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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案例: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出险通知义务的,保险人就不能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2025.2.26)

诉讼攻略  · 公众号  ·  · 2025-02-27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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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参考案例:吴某杰诉张某冰、某保险公司漳州支公司、某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5-07-2-374-002 / 民事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1.26 / (2023)闽民再649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2.26 裁判要旨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出险通知义务,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入库编号:2025-07-2-374-002 吴某杰诉张某冰、某保险公司漳州支公司、某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被保险人一方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出险通知义务的,保险人就不能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关键词: 民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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