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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并星标智药公会 为深化药品生产领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药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定要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2日针对性地发布了 《关于加强长期停产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药监办〔2024〕78号)。此通知紧密结合四川省药品生产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旨在细化并强化对企业停产与恢复生产流程的监管,全面系统地排查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本文梳理了药企停产复产监督专项重点检查内容,新政下可供国内药企迎接飞检和自检自纠时参考。 一、各省药企停产复产政策全面概览 2020年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药品监管进入新阶段。该办法对药企停产复产管理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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