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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每月5000元赡养费 家住上海浦东新区 七十余岁的沈老伯 竟将四十余岁的女儿沈女士 直接告上了法庭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 原来沈女士是沈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女儿,1991年, 沈老伯与前妻离婚,沈女士随父亲共同生活。 5年后,沈老伯与现任妻子再婚,并于次年生下了儿子小沈。不幸的是, 小沈患有智力缺陷,现在是智力三级残疾人。 如今,沈老伯与妻子年岁渐大,两人都需每日服药, 一个月药费高达数百元; 而30岁的小沈因为有痛风,无法走路, 每月也需要100多元药费。 沈老伯夫妻虽能自理,但无力照顾儿子,于是萌生了想要找住家保姆的打算。然而,请一位保姆每月至少8500元,沈老伯夫妻每月退休工资不到11000元。 由于家中无存款,即使算上儿子每月2000元的残疾补助也是捉襟见肘。 因此,沈老伯将与前妻生的女儿沈女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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