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我国正在加快建设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从时空两个维度上拓展,涵盖省内、区域市场以及跨省跨区交易,包括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标包括电能量、辅助服务、合同、绿电等市场。文章还提到了大量经营主体涌入、省级和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建立、现货市场建设覆盖广泛地区、制度规则统一等基础性工作进展。同时,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如南方、长三角、京津冀等也是必然趋势。最后讨论了市场范围是否“越大越好”的问题,指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需要适应新能源发展,考虑电力生产和输配电成本、环境成本和控碳成本等因素。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我国正在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电力市场正在从时空两个维度上进一步拓展,包括省内、区域市场以及跨省跨区交易,交易电量大幅上升,显示出市场体系建设的现状。
关键观点2: 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增长迅猛
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迅猛增长,包括燃煤发电、新能源企业、售电公司等。省级和区域电力交易中心相继成立,交易业务相对独立。
关键观点3: 现货市场建设覆盖全国80%以上地区
我国自2017年开始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目前已有超过一半新能源发电量进入市场。现货市场建设已经进入加速推进阶段。
关键观点4: 制度基础规则统一是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关键
针对各地在实际建设电力市场过程中存在的规则不统一等问题,《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等文件的出台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提供了基础制度规则遵循。
关键观点5: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必然趋势
南方、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电力市场建设进展迅速,有望成为全国市场的先行者。
关键观点6: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要适应新能源发展
建立既有利于“电从身边取”,又适应“电从远方来”的电力市场体系是关键。同时要考虑电力生产和输配电成本、环境成本和控碳成本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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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时空并行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本刊记者 刘光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从2022年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至今,电力市场正在从时空两个维度上进一步拓展,在空间上涵盖省内、区域市场以及跨省跨区交易,在时间上则包括中长期和现货市场;在交易标的上则从电能量、辅助服务、合同、绿电等市场进一步向容量市场等扩展。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61.4%,这从一个侧面展示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现状,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大量经营主体涌入为构建全国市场夯实基础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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