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则关于买赠合同纠纷的案例,老吕和老刘之间的化肥买卖因赠品和退货款计算问题引发纠纷。龙口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进行了法律解析,涉及民法典的相关法条。最终判决老刘给付原告老吕货款117386.92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
生活中促销活动中的赠品是否应计入商品总价存在争议,龙口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买赠合同纠纷的案件。
关键观点2: 案件详情
老吕是化肥厂工厂主,老刘购买其化肥并欠货款。购买时存在买赠规则,退货时赠品的价值计算引发纠纷。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结合双方证据和交易习惯,认定买赠行为是市场营销手段,赠品应计入总货款。计算退货货款时,需将赠品数量计入购买货物数量后计算单价。
关键观点4: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老刘给付原告老吕货款117386.92元,并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条链接。
关键观点5: 法律解析
法官说明了买赠行为属于附义务的赠与,附赠品的价值实际上包含在主营商品的价款中,发生纠纷时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法条进行处理。
文章预览
鲁法案例【2025】078 “家人们别划走, 主播为大家争取到了超大福利, 买三赠一, 赶紧下单吧!” 生活中类似的促销活动屡见不鲜,但这里所谓的附赠品,是否应该计入商品总价?发生了退货赠品又该怎么办呢? 赠品福利虽上头,激情下单需谨慎。前不久,龙口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退货时带有赠品商品的退货款该如何计算?下面一起来看~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老吕是某化肥厂工厂主,主顾老刘长期购买其厂内生产的化肥,但未能如期支付货款,仅向老吕出具未支付货款欠条共计203345元。欠条到期后老刘仅还款24355元,其余欠款迟迟未能给付,老吕无奈将老刘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老吕同意退回老刘未能销售的小蓝桶化肥924桶。但在购买化肥时,老吕承诺买五赠一,这成了退货货款计算的争议点。 法院审理 双方之间有多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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