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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细则》(青经发〔2024〕21号),对经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认定及评价通过的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本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 (二)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能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积极布局国际专利,构建技术标准体系。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四)有较高且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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