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开征求意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就业领域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了多项重要的调整,包括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支持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招聘年龄条件以及鼓励企业放宽用工年龄限制等。同时,各地对于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和年限也存在差异。这一调整旨在促进就业,但也引发了一些关于是否限制了应届生求职的争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公开征求意见的实施意见针对招聘领域提出了多项重要调整,包括对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认定限制进行取消,对机关公招年龄上限进行调整等。
关键观点2: 多地对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的调整
去年,多个省份人社部门发文调整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单位招考中不再审核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但各省份的调整范围及年限标准有所不同。
关键观点3: 应届生身份的限制与争议
国家相关规定下,高校毕业生在一定时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但近年来,应届生身份成为“限制”,甚至引发缓就业、慢就业现象。媒体指出,初衷是保护毕业生求职的应届生身份政策,实际上可能限制了学生的求职。
文章预览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就 《关于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针对招聘领域提出了较为重要的调整,明确要求,按照统一部署, 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 ; 支持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招聘年龄条件 ;鼓励企业放宽用工年龄限制。 此外,还针对事业单位编制、国企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提出了多项优化措施。 多地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 去年,山东、湖南、贵州、广西等多个省份人社部门发文, 调整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 ,明确在省内事业单位招考中,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的情况。 不过各省份对应届生身份的调整范围有所不同,例如,湖南、广西、山东仅在事业单位中有相关表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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