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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活动 快讯 产品 解读 ★本文为律商联讯首发文章,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周杨,刘瑞华丨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前言 自2016年以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构建了中国“三法一条例”的基本立法框架。针对前述三法中述及的以及近年来作为监管关注的诸如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跨境流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等具体制度一直有待一部行政法规展开和细化。 早在2021年,《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即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露了监管机构彼时对于重要数据、跨境数据处理活动、赴境外上市处理活动的额外关注和重点监管,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担忧。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检查和通报常态化、数据跨境审批备案工作逐步标准化、重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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