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联合印发通知,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事项。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的条件要求,鼓励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形成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放宽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条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招考(聘)的条件,对应届毕业生更友好,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关键观点2: 鼓励‘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
上海市通过这一政策调整,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帮助青年群体在择业时有更多选择,尽早实现就业。
关键观点3: 完善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
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形成更强合力,全力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文章预览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息,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帮助广大青年群体在择业时有更多选择、尽早实现就业,9月29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应结合企业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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