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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 2024〕5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重庆市、甘肃省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有关安排,现将2024年、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事项 一 本次下达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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