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云南交警发布通告,对昆明市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在特定区域内通行。同时,为尊重红嘴鸥自然习性和维护公共安全,昆明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在特定时间段内禁止在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域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道路临时交通管制
管制期间为2024年11月5日8时至11月8日20时,涉及昆明市部分道路,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的临时交通管制。
关键观点2: 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保障
对于涉及为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提前联系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后,按指定时间、路线安全运输。
关键观点3: 无人机飞行管制
为维护“观鸥季”期间的公共安全和尊重红嘴鸥的自然习性,昆明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在特定时间段和区域内禁止无人机飞行。有工作或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依法依规实施飞行。
文章预览
近日 “云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关于对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详情如下 ↓↓↓ 关于对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做好近期相关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昆明市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交通管制: 2024年11月5日8时至11月8日20时 ,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昆明绕城高速环线(即:小铺立交—甸头互通立交—小渡口立交—龙街互通立交—余家海立交—和平村立交—乌龟山立交—九龙湾立交—乌龙立交—小铺立交)合围区域内(不含昆明绕城高速环线)道路通行。对确需通过上述道路的运输机场航空成品油、加油站成品油、医用氧等涉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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