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指导意见的目的
旨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通过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负担。
关键观点2: 互认的时间表和计划
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特定区域如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也超过200项;到2030年,全国将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关键观点3: 互认的标准和质量保障
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这意味着医师的判断将是互认结果是否有效的关键,同时强调质量的保障,确保互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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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 》,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根据指导意见, 到2025年底, 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 ,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 ,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本期编辑 邢潭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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