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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得法拍房后,被物业公司追讨此前的物业费,该付吗?

谈理说法  · 公众号  ·  · 2025-02-26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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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24421734@qq.com;法律咨询: 18710828321。 本以为是捡个大便宜 低价拿下法拍房 轻松实现住房梦 可没想到 看似幸运的背后 却是一连串的麻烦 谁该为物业费买单?   2023年,小李经司法拍卖竞得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的一处房产,原房主为小王。在成为新业主后,物业公司向小李催收物业相关欠费。小李向物业公司交清自己成为业主之后的相关欠费后,拒绝支付案涉房屋原房主之前所欠的费用。经催要无果,物业公司将小李和原房主小王一并诉至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物业公司提交《拍卖公告》,其中第七条载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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