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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红楼》15.有钱人身上往往是不带钱的

苗术  · 简书  ·  · 2020-03-0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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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开始后这段日子,我过的很郁闷。

因为我身份特殊,一起培训的学员都对我敬而远之,倒好像我是个另类。正好假导不让我跟他们随意接触交往,我也就顺其自然,保持孤傲,帅到没有朋友的样子。

不过学员们也在暗中观察我,偶尔会听到些议论。有人说我穿着太普通,不像个富二代。有人说真人不露富,这是为了不招人注意。还有人传我的八卦,说我曾经化名李四,在大街上搭讪女孩子,追过梁晶晶,所以梁晶晶骂我是骗子。

别人说什么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梁晶晶的态度。可梁晶晶一直很高冷,对我不理不睬,就好像我欠了她的钱不还,她是个懒得跟无赖计较的债主似的。我有心跟她作点解释,却找不到机会,因为她老是跟个男生在一起。那个男生不是别人,他就是艺校的向同学。

向同学长的白净,模样俊俏,但身体单薄,言谈举止有些娘。他很急性,有什么事都是跑着去做。他跑起来两个巴掌伸的笔直,像刀片一样在身体两侧砍来砍去,让人觉得他非常认真非常努力。向同学确实非常认真非常努力,培训班数他学习最好。无论《弟子规》《三字经》还是《千字文》,都是他最先背出来,而且背的最熟练最流利,能跟老师随口对答。他的毛笔字也写的很工整,一笔一划横平竖直,就跟用尺子比量出来似的。

向同学对我怀有敌意,这我能理解。到手的男主角被人家拿掉,这么大的事,放谁心里都顺不过气来。我也同情他,曾主动跟他示好想缓和关系,可都不成功。

其实假导和胡编都跟向同学谈过话,做过思想工作,许诺《红楼蒙》里其他角色他可以任意挑选,但他仍不能释怀。我发觉他并没有放弃,他在暗中跟我较劲,想通过他的刻苦努力和突出表现,把男主角假包玉再夺回去。我知道他这么做根本没什么卵用,纯粹无用功,因为他对内情一点也不了解,但我也不能跟他挑明,更无法劝解他。

梁晶晶跟向同学是艺校同学,两人关系好。我知道梁晶晶不理睬我,除了认为我欺骗过她以外,还因为她为向同学抱不平,要跟向同学站在一起同仇敌忾。

也许梁晶晶认为我没本事,看不起我这种只会拼爹的豪门公子富二代,认为我靠家里的钱大大一掷千金D撒B来谋取角色不光彩。也许她觉得向同学才最优秀,是当之无愧的假包玉人选。要知道,现在的演艺界,钢铁直男正在过气,最吃香最受迷妹们追捧的,就是向同学这种伸不直的小鸡鸡。其实《红楼蒙》里那个假包玉,也就是个不男不女的伪娘,成天无所事事,全职泡妞。让向同学来饰演这样的角色,可能还真的是更合适。

梁晶晶跟向同学同仇敌忾的主要表现,就是两人天天黏在一起。他们一起来,一起走,上课坐一张桌子,墨汁都是共用一瓶。除了上厕所男女不得不暂时分开,其它时候基本同框。看他俩好到这般模样,我真是嫉妒到恨,但又想不出办法来挑拨他们。我只巴望培训尽快结束,《红楼蒙》大戏早日开拍。到那时候,梁晶晶演林呆玉,我演假包玉,我们天天在一起拍戏,就没向同学什么事了。而且假包玉跟林呆玉演的都是儿女情长的戏,你侬我侬,演着演着就能演出感情来。

你们都知道,很多演艺明星,就是这样演出感情来的。

我在培训班过的不开心,学习上也就不图上进。两位红学家老师对我印象不好,不过碍于我的身份,也不好批评我。培训班学员们虽然冷落我,但也都不敢招惹我。

其实也有女孩私下对我好,还不是一个两个。比较突出的是演薛包菜那个女孩,她在《红楼蒙》大戏里是我的另一个有情人,比林呆玉懂事。她对我很关心,经常带零食给我吃,还请我去撸串。另外演花席人的那个女孩,也很有意思。花席人在戏里是假包玉身边的头牌丫鬟,跟假包玉关系私密,是个特殊角色。这个花席人年龄小,可能也就十七八岁,眼睛长的水灵灵的。她喜欢偷偷看我,一旦我回头,又赶紧眼睛一躲,溜往别处。

除了薛包菜和花席人,还有几个女孩对我也很好。她们家庭条件都不错,都是在城市长大,受过良好教育,相貌身材也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但是有梁晶晶在那儿,她们就动摇不了我的心思。梁晶晶虽然不理睬我,但好歹天天能看到她。只要能看到她,我的心就无法挪开。她越是不理睬我,我越是想她,越是放不下她。

终于有一天,向同学生生病了,没来上培训课。逮到这么个好时机,我当然不能放过。以往都是向同学跟梁晶晶坐一张课桌,今天向同学缺席,一个跟梁晶晶关系要好的女孩凑过去,跟梁晶晶坐到了一起。我拿着我的上课用品,直接走到那个女孩跟前,礼貌的请她让开。她看了我一眼,有些怕我,乖乖的收拾起自己的东西,腾出位置走了。

我果断采取行动,梁晶晶十分意外,她诧异的看我,好像来了个踢馆的。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屁股坐到她身边,把手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往课桌上摆放。梁晶晶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出口。她转头去看其它地方哪儿有空位,想要离开,被我伸手制止。

我严肃的对她说:“梁晶晶你不要介意,我坐过来只是想跟你一起上课一起培训,没别的意思。我们以后还要一起拍戏,一起工作,总不可能一点不接触,跟两个陌生人一样对吧?”

她没回我的话,但也没走。不过整个培训课她都浑身不自在,仿佛身边坐了个人肉炸弹。

老师讲完课,留下时间让我们练习毛笔字。我们都身着古装,写字极不方便。我很讨厌古装,不但穿戴啰嗦麻烦,而且做什么都拖泥带水,真搞不懂古人为什么把服装弄的这么繁琐。估计不光是我,其他人也有这种感觉。每次写毛笔字,大家都嫌衣袖累赘。好多人都把宽大的袖子撸上去集成一堆,避免碍事,就像细小的胳膊上扎了两大团绸布花。

可能因为我在旁边,梁晶晶觉的别扭,写毛笔字显的笨手笨脚,伸笔沾墨汁时一不小心挂倒了墨汁瓶。我反应很快,把自己的习字本推过去,及时阻挡了墨汁的流淌,不然她的素雅罗裙就要被墨汁玷污了。我觉的自己的动作迅疾而又完美,其漂亮不亚于NBA球星挂框上篮。

关键时刻我出手相救,又牺牲了自己的习字本,梁晶晶有些感动,红着脸说了声谢谢。

上完课从培训教室出来,我主动跟梁晶晶问起向同学的病情。梁晶晶说她也不大清楚。我想借机制造个单独谈话的机会,就问她知不知道向同学家住哪儿,提议一起去看望一下。

她很意外,眨巴着眼睛问我:“你真的想去看他?”

“这有什么真的假的。毕竟也是同学一场嘛,互相关心一下是应该的。”

她被我的大度所感染,欣然同意了。

看望病人当然要带点东西,我们出去以后在路边摊买了些水果。轮到付钱的时候,梁晶晶回头看我。我摊开没有洗干净墨汁的黑手说,对不起,我没有钱。她说你家不是很有钱吗?我信口胡诌说,有钱人身上往往是不带钱的。谢天谢地,她居然也信了。

这次我们一路上说了不少话,什么都聊。她问我为什么要冒充李四,跟新港车站那伙朋友是怎么回事。我解释说我那是在体验生活,为了当演员嘛,什么都想经历一下。

到了向同学家小区的门口,我把手里的水果交给梁晶晶,然后摆摆手说:“我就不进去了。”

“为什么?都到这儿来了。”

我笑着说:“还是你一个人去比较好,我怕我去了会加重他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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