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山东高法

未成年人借证租车,酒后驾驶惹车祸,损失谁来承担?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8-23 17:13

主要观点总结

未成年人甲某租借特斯拉车辆后酒后超速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各被告责任承担问题引发争议。法院审理涉及交强险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租车公司、驾驶证出借人乙某的责任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甲某借用乙某的驾驶证与某途租车公司签订车辆有偿借用合同,实际驾驶特斯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车辆损坏。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

1. 交强险保险公司需在责任限额内赔付;2. 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因甲某无证、酒后驾驶免责;3. 某途租车公司和乙某因未尽到相应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 甲某作为实际驾驶人员过错程度较大,承担80%的责任。

关键观点3: 法律条文引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2.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4: 社会教育与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家长和社会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识到饮酒的危害。汽车租赁公司负有严格审查承租人驾驶资格的义务,对未成年人的无证驾驶应加以制止,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文章预览

鲁法案例【2024】506 (图源网络 侵删) 未成年人甲某(化名)通过借用朋友乙某(化名)驾驶证的方式租到了一辆特斯拉,乘车人称甲某在彻夜饮酒后为了测试特斯拉的性能,不顾朋友警告突然高速驾驶车辆,最终酿成严重车祸,面对受害方的诉求,各被告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3日,甲某与某途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某联系租车事宜,张某某在微信中称甲某应找个有驾驶资格证的来签合同。甲某便与朋友乙某联系,同日,乙某带着电子版机动车驾驶证与张某某签订了车辆有偿借用合同。在签订合同后,甲某实际占有并使用涉案车辆。 2024年2月4日5时10分许,甲某酒后驾驶特斯拉沿茌平区湖东路由北向南超速、超员行驶,行驶至湖东路与汇鑫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沿汇鑫路由东向南左转弯李某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