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11-09 09:48
    

文章预览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六、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2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七、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