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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随着指导性案例制度在我国落地生根,判例法的借鉴意义或已显甚以往。然而,我国法律人尤其是年轻法学生向来对判例法深感陌生。本文即欲以动产非交易取得为例来展现判例法的真谛,希望能激发大家对于判例法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作者简介 潘琪,律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给本科生和博士生讲授美国合同法和法律英语;曾翻译美国统一商法典,并著译配套的解读和案例。 在判例法体制下,合同法、侵权法和财产法等传统法律领域的基本原则都来自判例。判例法体制既是自然形成,也是理念驱动。霍姆斯(Oliver W. Holmes, Jr., 1841-1935)法官的名言,即“法律的生命一直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是对判例法理念的最好描述。通过动产非交易取得的以下判例,可以具体感受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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