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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贺伊博 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 编辑 | 布鲁斯 摘要: 硕博士论文作为一种不同于书籍、期刊等的特殊出版物,在专利无效中如何确定其公开时间往往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笔者基于若干专利无效实际案例,简要论述我国专利无效中硕博士论文公开时间的确定规则。 关键词: 专利无效、硕博士论文、公开时间 由于硕博士论文记载的技术信息详细,其已成为专利无效中请求人主张的主要现有技术类型。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除大学图书馆的纸质收录外,越来越多的网络数据库,例如CNKI和HAL网站等也收录并公开硕博士论文。根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2023)》的相关规定[1],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形式公开三种。其中出版物可以是纸质出版物、视听资料,也可以是存在于互联网或者其他在线数据库中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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