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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省级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4-10-10 09:00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更好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专家队伍管理,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 2023 〕 24 号)、《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相关事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环保评〔 2024 〕 1 号),我厅拟重新设立省级环评专家库(不含核与辐射类项目环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有关科研院校、环评编制或评估单位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等,适合为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决策提供支撑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次征集不含核与辐射类项目环评领域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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