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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致1人死亡

南国都市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25-04-01 22:50
    

主要观点总结

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与坡巷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死亡。事故原因是轿车司机在转弯时未礼让直行车辆。事故车辆已被扣留并等待技术检验,案件正在处理中。交警提醒大家在经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通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交通事故发生

在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与坡巷路交叉路口,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吕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关键观点2: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吕某某驾驶机动车右转弯时未依法让行直行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3: 事故后果

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杨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关键观点4: 交警提醒

交警提醒大家在日常交通出行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经过路口时要认真观察交通状况,确保安全再通行。机动车在路口右拐时要遵守“右转让直行”“礼让行人”等交通理念,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文章预览

4月1日12时12分许,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与坡巷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当事人吕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琼ADR7**的小型轿车沿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该路口右转弯时, 因未礼让直行车辆, 与杨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杨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经调查, 事故直接原因为吕某某驾驶机动车右转弯时未依法让行直行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吕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法规,导致本次悲剧发生。 目前,事故车辆已被依法扣留并等待技术检验,案件由海口公安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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